□ 陳莉
2024年8月,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發布的第5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4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近11億人,較2023年12月增長742萬人;互聯網普及率達78.0%;我國10歲以下未成年網民約為3849萬人,占網民總數的3.5%,10~19歲的青少年網民規模約為1.5億人,占網民總數的13.6%。可以說,網絡已經深入現實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公眾特別是青少年獲取信息、發表觀點、社交通信的重要載體和平臺。但公眾特別是青少年在獲得網絡巨大便利的同時,又會受到網絡犯罪、信息安全等問題以及網絡空間中不道德行為的困擾。
與十年前未成年人沉迷于網吧上網不同,手機的普及為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創造了更加靈活和便利的條件。每日上網時長在3~4小時的未成年人中,96.61%為手機上網,其中有79.66%的孩子是自己有手機且能上網;時長在5~6小時的,97.92%是通過手機上網,其中83.33%的孩子表示自己有手機且能上網。
愛玩的天性和自制力弱是青少年身心發展的典型特點,這一特點決定了青少年很難抵御網絡的誘惑。調查數據顯示,71.6%的青少年認為自己沉迷網絡是“個人自控能力差”。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了國家監護的理念,以“網絡保護”專章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對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管理和報告義務作出了規定。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正式施行,作為我國出臺的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成長成才環境的高度重視,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法治建設進入新的階段。
然而,未成年人在面對“亂花漸欲迷人眼”的網絡信息時缺少相應的過濾能力,很容易在不知不覺間沉迷其中。對此,加強網絡倫理、網絡文明建設,發揮道德教化引導作用,用人類文明優秀成果滋養網絡空間,顯得尤為重要。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必須涵養良好的網絡生態,這不僅要靠完善的網絡立法,還要依靠網絡道德自律,充分發揮道德教化的引導作用。
用道德滋養網絡法治,只有德治與法治相結合,才能為青少年營造良好的網絡道德環境。道德的勸善功能影響著網絡主體行為實施的全過程,引導著網絡主體行為的動機。為此,網絡主體需要具備特有的自覺意識,即責任意識,這是主體自我約束的基本前提。只有具備網絡責任意識的網絡主體,才能夠擁有基本的法治意識和道德自覺,自覺扮演海量網絡信息的“守門員”,時刻牢記自身責任,遵守網絡道德規范,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實施網絡行為。
用道德涵養網絡主體,只有道德認知與道德實踐相統一,才能形成健康的網絡文化氛圍,助力青少年茁壯成長。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結著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憧憬,只有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道德的引領價值,才能使“單個網民”的價值選擇凝結為“全體網民”的價值共識,使網絡主體形成共同的精神信仰和無形的道德約束,引導青少年自覺抵制網絡不法行為,向往光明、崇尚真善美,看到希望、追求美好,聚集網絡正能量,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用道德塑造網絡價值觀,只有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效聯動,才能提升網絡空間治理效能。真善美是中國社會的道德坐標,真善美也應成為網絡價值觀的核心。青少年網絡價值觀的確立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與特定的社會政治文化背景密切相關,我國發展網絡、使用網絡的根本目的在于“發揮互聯網作用,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即造福于人民。因此,廣大互聯網企業只有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一,在自身發展的同時,飲水思源,才能更好地回報社會,造福人民,呵護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原載2025年3月25日《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