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健康部門
資料核查:
1、轄區疾病防治規劃、傳染病(結核病、艾滋病)防治規劃。
2、政府各部門重大疾病或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及各部門職責。
3、傳染病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結果和總結。
4、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總結。
5、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及專項經費。
6、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及處置情況。
7、無實驗室污染、院內感染和生物安全的證明材料。
8、無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的相關材料。
9、轄區內嬰兒、5歲以下兒童及孕產婦死亡率材料。
10、慢性病示范區建設及命名文件。時間要求:近三年。
(創衛漫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