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成武縣發布“喜事新辦喪事簡辦指導標準”,其中部分條款引發爭議。譬如,婚禮參加人員為“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婚宴標準“煙每桌不超過2盒,每盒不超過25元;酒每桌不超過2瓶,農村每瓶不超過60元,城區每瓶不超過100元”;喪事“嚴禁私自辦理”,“喪主要第一時間向村紅白理事會報告,由紅白理事會主持辦理,并向鎮(街)民政部門報備”。(8月19日上觀新聞)
紅白喜事作為人生中的重要儀式,承載著家族情感、社會認同與文化傳承的多重意義。在農村,這些儀式不僅僅是個人或家庭的私事,更是鄰里間互助友愛、共同維系社區和諧的重要紐帶。所謂“遠親不如近鄰”,在農忙時節,是鄰居們伸出援手,共克時艱;在紅白喜事上,也是他們自發組織,鼎力相助,這份淳樸的鄉情與互助精神,是農村社會的寶貴財富,也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生動體現。
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傳統的紅白喜事習俗逐漸顯露出其不合時宜的一面。鋪張浪費、盲目攀比之風盛行,不僅加重了群眾的經濟負擔,也扭曲了社會風氣,影響了鄉村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倡導喜事新辦、喪事簡辦,旨在通過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和價值觀,促進鄉村社會的文明進步。
然而,任何改革都需慎之又慎,尤其是在涉及民俗文化的領域。成武縣此次推出的指導標準,其初衷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如何既能達到移風易俗的目的,又不至于傷害群眾感情,破壞鄉村和諧,則是一個需要細致考量的問題。
一方面,政府應堅持倡導為主,通過宣傳教育、典型示范等方式,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陋習,樹立新風。同時,要尊重群眾意愿,不搞“一刀切”,允許并鼓勵群眾在遵守基本規范的前提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靈活安排紅白喜事。
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鄉村社會的自治力量,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紅白理事會等民間組織的作用,通過制定村規民約、開展評議監督等方式,推動紅白喜事改革在鄉村落地生根。同時,要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眾的文化素養和文明程度,為紅白喜事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此外,還應看到,紅白喜事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之事,需要政府、社會、家庭和個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和長期堅持。在這個過程中,既要勇于破舊立新,敢于向陳規陋習宣戰;又要善于因勢利導,尊重并保護好鄉村社會的優秀傳統文化和良好風俗習慣。(牟太梅)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