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還是那家店,人還是那撥人,老板一換、店名一改、系統一升級,之前辦的卡就不能用了,商家卻還誘導繼續充值。”近日,有部分消費者反映自己遇到了一種“新型騙局”——“不辦卡用不了優惠,辦了卡又擔心商家卷款跑路”。
預付式消費在生活中再常見不過:餐飲儲值、美發會員、體育健身、少兒輔導……重復性消費為主的場所,大多都會提供“辦卡”服務。然而,這也是侵權的重災區。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23年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將存在的主要問題概括為違規辦卡、拒絕開具消費憑證、退費難、經營者跑路等六大類。
商家為日常運營和規模擴張籌集了流動資金,培養了消費習慣和顧客群體;消費者享受了折扣優惠,消費過程更加便捷……用好預付式消費,本可以實現消費者和商家的“雙贏”,但其特點和性質也為商家的侵權行為留下了可乘之機。對比傳統的消費模式,消費者承擔的付款義務具有一次性和先履行性,經營者所提供的服務則具有持續性和滯后性,這就導致消費者權利的實現存在風險。“賣強買弱”的情況在消費關系中長期出現,且維持這段關系往往以信任為基礎,部分商家由此動了歪心思。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和市場監管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都有關于預付式消費的明確規定,一些地方還制定了專項法規和行業規章,但在經營者義務、行政處罰措施和適用效果方面仍有完善提升的空間。具體實施過程中,行政監管和司法保護尚不夠有效有力,消費者維權難、維權成本高、缺乏維權和索賠意識等問題較為突出,甚至出現“贏了官司拿不回錢”的怪象。對此,中消協也在報告中呼吁:加快完善預付式消費領域相關立法,減輕消費者舉證責任,落實對違法經營者的信用約束和懲戒措施。
目前,已有多地針對預付式消費領域的突出問題加強監管,主要集中在事前治理和事后追溯兩個維度,其中深圳的做法值得關注。除了落實常態化管理,定期抽查,嚴肅追責之外,深圳試點擴大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利用智能合約等方式建設預付式經營監管長效機制。預付款項在實際消費后才會被撥至經營者,每筆付款都可查可追溯,從技術層面斷絕了預付資金被挪用及經營者卷款跑路的可能。此外,寧波打造并推廣全國首個人民銀行認可的資金監管平臺——“放心充”消費服務平臺,北京市體育局發布《體育服務領域預付消費風險警示提醒》等,都是有益的嘗試。
一個混亂的預付式消費市場,必然會影響消費者的消費意愿和消費信心。期待法律保護、行政監管和技術手段并舉,把好的經驗做法推廣開來,讓無良商家“無路可跑”。 (默 達)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