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城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網購糾紛案例:消費者花費5800元購買翡翠手鐲,卻與商家廣告展示的視頻照片不符,法院判決:原告李女士與商家建立的翡翠手鐲買賣合同關系予以解除;李女士退還翡翠手鐲,商家退還貨款5800元。
網購糾紛 網購的翡翠手鐲“戴不進去”
2023年10月,家住涪城區的李女士在網上看到一款翡翠玉鐲的視頻廣告后,主動添加珠寶商行經營者鄧某的微信,想要購買視頻同款的翡翠玉鐲。隨后,李女士通過微信向其轉賬5800元,并備注手鐲尺寸信息(圈口58mm,寬13mm,厚8mm)。鄧某發送信息說明:手鐲加工為純手工工藝,圈口以及寬厚可能會存在誤差。對此,李女士說明了自己能承受的尺寸下限范圍后,表示同意。幾天后,珠寶商行寄來翡翠玉鐲,李女士卻發現尺寸有問題。“我的手完全戴不進去。”李女士說。
在與鄧某多次交涉無果后,李女士以“手鐲顏色貨不對板以及尺寸不符”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退貨并退款。而鄧某則認為,手鐲屬于定制商品,在定制須知里寫明了定制產品不退不換。
法院判定 尺寸不符約定應退貨退款
本案爭議的焦點為原告李女士以貨不對板和尺寸問題為由,解除合同是否成立。
關于“貨不對板”問題,李女士認為手鐲和廣告視頻展示的顏色、品質不一致,法院認為,使用不同的手機分辨率以及光線的不同均會影響對翡翠手鐲的拍攝效果,在不同角度下,視頻與實物的差別屬于可容忍的范圍。
關于尺寸問題,李女士確認了尺寸,特別強調了寬、厚度。庭審中,雙方共同認可實物手鐲的尺寸,珠寶商行在手鐲寬和厚上確實不符合雙方約定。
法院認為,珠寶商行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使李女士購買手鐲的合同目的落空,李女士享有合同解除權并有權要求退貨退款。
綜上所述,法院判決原告李女士與珠寶商行建立的翡翠手鐲買賣合同關系予以解除;李女士退還翡翠手鐲,珠寶商行退還手鐲貨款5800元。
法官說法>>>
法官提醒,鑒于翡翠材料及翡翠制品的特殊商品屬性,交易雙方均應就加工成品的品相、質地承擔相應的交易風險。消費者若通過網絡定做翡翠制品,失去了實物查看的可能性,更會放大此種交易風險。若是消費者不能證明定做的翡翠制品存在明顯瑕疵及質量問題,其退貨退款的請求就無法給予支持。
(馬凈 記者 鄧勇)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