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市發改〔2024〕451號
綿陽靈通電氣技工學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在對你校辦學成本、住宿成本進行審核、合理確定成本費用的基礎上,經研究,制定了綿陽靈通電氣技工學校收費標準(試行)。現將相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11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含公寓管理費):950元/生.年。
二、收費管理
(一)嚴格民辦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堅持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并及時公布收費支出清單。
(二)除學費、住宿費及正常的服務性和代收費外,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其他費用。
三、落實相關規定
根據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社廳《關于全面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通知》(川財教〔2012〕298號)和財政廳、教育廳、人社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支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財教〔2022〕189號)等文件精神,學校應在收取的學費中扣除財政補助部分,并加強資金監管。
四、規范收費公示
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要求,學校須在醒目位置公示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批準機關文號、價格舉報電話、財政補助扣減金額以及學生中途退學時合理的退費辦法等內容,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發改、財政、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檢查。
五、執行時間
以上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試行兩年,期滿后由學校按相關程序另行報批。
綿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