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民政廳、發改委、財政廳、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四川調查總隊等5部門《關于發布2024年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的通知》(川民發〔2024〕125號)內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788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1025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754元/月,從2024年7月起執行。結合綿陽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消費品價格實際,我市擬參照省定低限上調的標準,合理調整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由766元/月調整為824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由566元/月調整為623元/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由996元/月調整為1071元/月,農村特困人員最低生活標準低限從736元/月調整為810元/月。
為及時落實《通知》要求,切實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線,按照《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四川省政府令第351號),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因2024年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自7月1日起實施,我市當前執行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于省定低限,需盡快調整,本次意見建議征求時間確定為7天。公示時間: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眾如有意見,可通過電子郵件、信件、電話等方式向市民政局進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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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陽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