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
在近日開幕的長三角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上,數字技術賦能之下,一批文化創意企業嶄露頭角。在梵高寫真館,觀眾能夠通過AI技術現場生成梵高風格“自畫像”;在動捕影棚,最新動作捕捉技術讓建模人物的動作與表情變得栩栩如生……當前,數字化正成為文化產業發展新引擎。文化產業的數字化轉型不僅是技術革新,也是一場深刻的文化生產方式和社會生活方式的變革,是搶占文化產業發展新賽道的重要舉措。
我國數字文化產業規模持續壯大,得益于產業結構優化和供給質量提升。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以及超高清、物聯網、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等創新應用,為數字文化產業注入了新動能。北京、上海等城市通過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區域中心,推動文化企事業單位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數字化文化消費新場景的發展,如線上演藝、數字創意內容、數字藝術作品、娛樂產品以及提供沉浸式體驗的文化項目,為消費者帶來豐富多元的文化享受。
近些年,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如《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為文化產業數字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不過,產業數字化過程中仍存在短板、弱項,比如文化資源數字化轉化和開發程度不足,數據資源的開放共享和應用程度有待提高,基礎設施和服務平臺建設還需加強等。
面對這些挑戰,應從多維度施策,進一步推動文化產業數字化。當前,數字化技術正帶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創新,從數字化博物館到數字展覽,從智能推薦系統到個性化內容創作,技術應用日益成熟。加快培育新模式新業態,助力傳統文化產業在數智轉型上實現質的飛躍,有必要構建產學研用互促、供需迭代的創新機制;促進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集成運用5G、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探索文化表現新形式、新路徑、新場景。
另外,應激發數據資源要素潛力,推動文化大數據采集、存儲、加工、分析和服務等環節產品開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線上線下相融合,如云演藝、云展覽等,擴大優質數字文化產品供給,促進消費升級。建設數字文化產業集群,實現溢出效應。
需注意的是,對待數字文化產業新業態,需構建包容審慎、協同共治的發展治理體系,科學處理好技術與文化、創新與保護、傳承與發展之間的關系。創新治理工具,形成以技術治理技術的新手段,推動形成文化產業數字化治理共識和創新合作。
如今,數字技術深度嵌入文化生產、展示、傳播、服務和消費的全過程,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更多創新可能。數字化不僅僅是文化產業的一種技術手段,更是一種全新的文化生產方式,正在重塑文化產業鏈,推動文化產業向更高層次發展。因而,文化產業數字化不單單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涉及文化、經濟、社會多方面的復雜問題。在推進文化產業數字化過程中,必須平衡技術創新與文化傳承的關系,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考慮其社會影響,兼顧市場需求與政策引導。只有這樣,才能實現文化產業數字化的可持續發展,真正推動文化產業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原載2024年11月26日《經濟日報》)